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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科目
来源:河北华图网校 时间:2013-06-19
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科目分为专科层次、本科层次及法律硕士三个级别层次。
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。
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: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。
教育入学考试科目内容为:
报考专科层次的人员参加《文化综合》(历史、地理、政治)科目的考试。
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参加《民法学》科目的考试。
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:《专业综合I》(刑法学、民法学)和《专业综合Ⅱ》(法理学、中国宪法学、中国法制史)科目的考试。
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制定的《考试大纲》为准。考务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统一。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,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教育厅负责。
专科层次 (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) |
本科层次 (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 和第二学士学位) |
法律硕士(法学) | |
9月15日上午 |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:00-11:00 |
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:00-11:00 |
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:00-11:00 |
9月15日下午 | 申 论 14:00-16:30 |
申 论 14:00-16:30 |
申 论 14:00-16:30 |
9月16日上午 | 文化综合 (历史、地理、政治) 9:00-11:30 |
民法学 9:00-11:30 |
专业综合Ⅰ (刑法学、民法学) 9:00-12:00 |
9月16日下午 | 专业综合Ⅱ (法理学、中国宪法学、中国法制史) 14:00-1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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